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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组织2024年报考军队院校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体检的通知

学校动态 浏览: 作者:adminbj 2024-07-11 14:20:25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4〕26号)精神,现将军队院校在粤招生面试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考生条件
(一)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
(二)年龄不低于16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
(三)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
(四)已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
(五)已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提前录取批次军检院校志愿栏内,填报并确认军队院校志愿;
(六)高考成绩达到面试体检分数线(见附件1)。

二、日程安排
(一)广州片区(非湛江市考生)
1.面试体检地点:南部战区总医院健康医学科(体检中心)五楼(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1号)。
2.时间安排:7月2日至7月5日。其中:7月2日上午,广州、珠海、佛山、江门、惠州、中山市考生参检;7月3日上午,韶关、深圳、汕头、茂名、肇庆、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清远、东莞、潮州、揭阳、云浮市考生参检。7月4日公布需要复检考生名单。7月5日上午组织复检。
(二)湛江片区(湛江市考生)
1.面试体检地点:南部战区海军第一医院体检中心(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中40号)。
2.时间安排:7月2日上午,湛江市考生参检。7月4日公布需要复检考生名单。7月5日上午组织复检。
以上两个面试体检点均为每日7:30开始,当日参检考生务必在9:00前到达面试体检点。凡逾期未参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标准
体格检查执行《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考生身体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不合格,建议不必参加体检:①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或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②任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③男性身高162cm以下,女性身高158cm以下;④消化系统或泌尿系统结石;⑤屈光手术(含激光和非激光手术)不足半年(截至2024年9月1日)。

四、携带物品
1.入围参加面试体检范围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登记表》、《高中阶段体能素质测试表》、《病史调查表》(见附件2~4,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完成个人信息填写)。
2.既往有手术史(含近视矫正术)的考生,需提供手术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时间、手术名称、手术方式,盖诊断证明章或医疗机构公章)。既往有OK镜佩戴史的考生,需填写并提供《佩戴OK镜史承诺书》(见附件5)。
3.既往患有下列疾病的考生需提供诊疗记录等客观证明材料:急性病毒性肝炎、疟疾、黑热病、阿米巴痢疾、血吸虫病、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等治愈2年以上,结核疾病治愈3年以上,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丝虫病治愈6个月以上。

五、组织程序
1.湛江片区考生到达南部战区海军第一医院后,按工作人员指引进行面试体检。广州片区考生从南部战区总医院门诊部进入医院,按规定时间前往1号楼北侧南丁格尔广场报到集合,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令,有序排队进入面试体检区域。
2.考生凭身份证在登记处进行登记拍照,上交《病史调查表》《佩戴OK镜史承诺书》和手术、诊疗等证明材料,领取《体检指引单》,按照智能导诊规定流程参加面试和体检。
4.考生完成面试后,上交《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登记表》《高中阶段体能素质测试表》。面试结论当场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对结论有异议的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论告知考生。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
5.报考战略支援部队信息工程大学的考生,根据学校工作人员安排,现场进行有关情况调查。
6.考生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后,上交《体检指引单》并签字确认。体检异常结果(不能立即出具结果的检验项目除外)均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并签字,允许复检的项目当场安排复检。除检验项目外,其余项目离开体检区域后不再受理复检申请。
7.考生体检初检结论于7月4日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广东征兵”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体检不合格原因,可拨打电话020-88666160进行查询。
8.需要进行复检的考生,按照通知要求于7月5日7:30到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9.考生面试体检综合结论于7月8日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和“广东征兵”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应自觉遵守面试体检纪律要求,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隐瞒或谎报健康状况等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参加面试体检资格。
2.广州片区面试体检由各市联络员在参检体检医院集合点召集本市考生,考生可通过拨打当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电话(附件6),查询联络员联系方式,自行前往医院汇合。面试体检期间,送检家长及车辆不安排进入医院,不得进入面试体检场地。
3.考生参加面试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食宿和交通费用由个人自理。
4.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清淡饮食,切勿饮酒、喝浓茶和咖啡。为避免长时间空腹导致体检项目异常,建议考生体检前一日晚餐安排在19时之后,晚22时后应禁食禁饮。
5.因面试体检项目较多,全部完成时间可能较长,考生参检当日可适量自备牛奶、面包、饼干等干粮,装入透明袋子带入体检区,但务必在空腹完成抽血和B超后进食。如考生未按提示在相关检查项目完成前进餐,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6.考生参检时建议着宽松便于穿脱的衣服(女生不要穿带金属纽扣的内衣和连衣裙),不要佩戴饰品。医院不设物品保管处,请勿携带与面试体检无关的物品。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电子手环等通信工具带入面试体检场所。近视考生可携带框架眼镜进入体检点,严禁佩戴隐形眼镜。
7.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应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并在体检前1天将既往病史调查表内容通过拨打本市征兵办公室电话告知病史详情,市征兵办公室做好记录报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女性如生理期参检,请提前告知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8.所有资料复印件请提前准备好,体检中心无法提供复印服务。所有证明资料须于体检当日离开体检区域前交给前台工作人员,后续不接受任何理由补交资料,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不合格。
9.考生参检期间,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在工作人员确认完成所有检查项目并按规定上交相关纸质表格后方可离开。凡擅自离场、未上交纸质表格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
10.考生在参检过程中若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

七、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面试体检期间,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设立咨询和监督举报,咨询电话020-88666160、监督举报电话020-88666799,接听时间为7月2日至8日,每日08:00-11:50、15:00-17:50。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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